1.气瓶属于特种设备,检验合格(检验由正规充装公司申请检验)后方可使用,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禁止使用。非正规充装公司充装的气瓶禁止使用。
2.气瓶上的安全阀、压力表(检验由正规充装公司申请检验),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定期校验。
3.气瓶充装时应选择具有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正规充装站点,禁止大罐倒小罐、槽罐车倒气瓶等充气行为。
4.禁止使用外观存在明显损伤、瓶体变形等无法确定瓶身安全性的气瓶。
5.禁止使用无有效检验信息、无标识、无二维码的“黑气瓶”“报废瓶”。
6.在搬运和使用过程中,应避免剧烈振动和撞击气瓶,轻装轻卸,严禁从高处扔下或在地面滚动气瓶。
7.氧气瓶应远离高温、明火和熔融金属飞溅物等易燃物,不得与可燃气体气瓶同室储存。
8.氧气瓶不得附油脂,不得用粘有油脂的工具、手套或油污工作服等接触瓶阀和减压阀
9.开启瓶阀时,应动作应缓慢,以减轻气流的冲击和摩擦,防止管路过热着火;人应站在瓶阀气体喷出方向的侧面,避免气流朝向人体。
10.用氧人员及其近旁人员,必须禁绝抽烟及其他一切火源。
11、违反政府相关法律规定的气瓶,市场方将进行彻底清理。
12、不服从市场管理的,市场方将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。
苏州市南环桥市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
2023.9.15